在《2025 年企业所得税法》和第 320/2025/ND-CP 号法令引入了基于收入规模的两项优惠税率等级后,关联企业是否有资格享受 15% 税率的问题立即出现:
- 15% 适用于年总收入不超过 30 亿越南盾的企业;;
- 17% 适用于资产超过 30 亿越南盾但不超过 500 亿越南盾的集团。.
第320/2025/ND-CP号法令第11条第4款c项规定,排除条件适用于关联方关系中的所有当事方,而不仅仅是提交申报的法人实体。实践表明,大多数企业失去享受15%税率优惠的资格并非因为自身超过了门槛,而是因为它们与规模更大的法人实体合并。本文系统地回顾了相关法律依据,明确了排除条件,并概述了确定税率前所需的必要文件。.
关联企业能否适用15%税率并直接确定应纳税额?
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企业,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则有资格享受 15% 税率:
- 上一年度该企业的总收入不超过30亿越南盾;;
- 关联方企业也是符合第 320/2025/ND-CP 号法令第 11 条第 2 款和第 3 款规定的适用税率条件的企业。.
三个税率等级:
| 商业集团 | 税率 | 根据 |
| 年度总收入不得超过30亿越南盾。 | 15% | 第320/2025/ND-CP号法令第11条第2款 |
| 年总收入在30亿越南盾至500亿越南盾之间。 | 17% | 第320/2025/ND-CP号法令第11条第3款 |
| 其余病例 | 20% | 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 |
对于应纳税所得额为20亿越南盾的企业,税号15%和税号20%之间的差额为每个纳税期1亿越南盾。如果连续三个纳税期使用错误的税号,并在税务稽查中被发现,该企业将需要补缴税款、自到期日起计算的滞纳金以及税务违法行政罚款。.
因此,如果所有关联企业在 2025 年的收入均低于 30 亿越南盾,则关联企业在申报 2026 年纳税申报表时将适用 15% 税率。.
回答关联企业是否有资格适用15%税率这一问题的法律依据。

全部内容均载于指导企业所得税法的第320/2025/ND-CP号法令第11条。首席会计师需要了解:
- 收入门槛;;
- 如何确定总收入作为基础;;
- 还有免责条款。.
根据第11条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
税率 15% 适用于年营业额不超过 30 亿越南盾的企业。次高的税率 17% 适用于年营业额超过 30 亿越南盾但不超过 500 亿越南盾的企业。.
这是收入门槛,不是利润门槛,不是注册资本门槛,也不是扶持中小企业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标准。.
计算总收入的组成部分有哪些?
用于确定企业是否适用本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的15%和17%税率的总收入,是销售和服务收入(不包括收入扣除)、金融活动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总和,如上一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所附的经营业绩结果附录所示。.
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排除条件
本条规定的税率 15% 和 17% 不适用于根据越南法律设立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如果该关联公司不符合本条第 2 款和第 3 款规定的适用税率的条件。.
关联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 15% 税率?
如果企业本身上一年度的总收入不超过 30 亿越南盾,关联企业是否可以适用 15% 税率? 和 关联方关系涉及的各方。如果其中任何一家关联法人实体不属于该范围,则提交申报的企业即触发排除条件。.
根据关联方交易法识别关联方关系。
自2027年7月1日起,第255/2026/ND-CP号法令正式生效,并自2026年企业所得税年度起适用。企业需要清楚了解确定该法令适用的各项标准。 关联关系, 具体而言,以下是越南中小企业的一些常见标准:
- 直接或间接拥有25%以上资本。.
- 在家族企业集团中,个人持有多个法人实体的资本,而第三方持有25%或以上的资本是最常见的情况。.
- 当贷款同时达到法律规定的所有者权益与中长期债务总额之比的阈值时,就会产生担保或贷款关系。.
- 管理和控制关系;法律实体管理人员之间的个人关系,如法规所规定。.
关联方企业的自我评估过程决定了它们是否符合 15% 税率的条件。

企业可以采取以下五个步骤来检查自己是否符合 15% 税率的条件。具体来说:
- 第一步——确定企业上一年度的总收入:确保包含随附纳税申报表的企业经营业绩结果附录第11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三个组成部分,并将其与30亿越南盾的门槛进行比较。保存包含每个指标参考信息的电子表格。.
- 第二步——绘制关系图。列出所有与企业存在所有权、管理权、担保或贷款关系的法人和个人;明确说明各项标准及相应的比例。结论必须以书面形式记录,并附上佐证材料:营业执照、成员或股东名册、贷款协议、担保函和公司章程。.
- 步骤三——收集关联方的收入数据:对于国内法人实体,为确保可比性,应使用上一年度的总收入(根据第十一条第四款确定)。对于国外法人实体,应使用母公司的财务报表或确认文件。.
- 步骤 4 – 验证 c 点中的排除条件。如果任何关联方不符合第 2 条和第 3 条规定的收入要求。.
- 步骤 5 – 确定税率并保留说明文件: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上记录税率,并将计算表、关联图和内部结论会议记录附在文件中。.
企业可以参考这一点。 关联方交易咨询服务 如需更深入的支持,请咨询像 MAN – Master Accountant Network 这样的专业且经验丰富的组织。.
企业需要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来源有哪些?

根据《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关于应税所得的规定,下列类型的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 资本转移、股权转移和证券转移所得收入。.
- 不动产转让所得,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转让不动产所得。.
- 投资项目转让收入、投资项目参与权转让收入以及矿产勘探、开采和加工权转让收入。.
- 资产(包括证券,但不包括房地产)的转让、租赁或清算所得。.
- 因使用和拥有财产的权利而获得的收入,包括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收入。.
- 存款利息收入、贷款利息收入和外汇销售收入,不包括信贷机构信贷活动的收入。.
- 未使用或未完全使用的费用准备金,且企业未将其计入可扣除费用的减少;已核销但现已收回的坏账;未识别债权人的负债;以及以前年度被忽略但现在发现的营业收入。.
- 罚款收入、违反经济合同的赔偿金或履行合同义务的奖金之间的差额。.
- 收到的捐款和赠款,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
- 根据资本出资、合并、重组、分立、分离、所有权变更和经营类型变更等法律规定对资产进行重估而产生的差异。.
- 来自商业合作合同的收入;来自国外生产经营活动的收入。.
证明企业关联关系的证明文件符合适用 15% 税率的条件。
证明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证明文件符合 15% 税率的适用条件,具体而言:
- 该电子表格显示了上一年度的总收入,并参考了随附于已提交纳税申报表的业务绩效报告附录中的每一项。.
- 相关方关系图和清单应清晰标明每个法律实体、建立关系的依据、所有权比例,并附上证明文件。.
- 关联方收入数据及原始凭证: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及关联方确认文件。.
- 关于适用税率的会议内部记录,由法定代表人和首席会计师签署,明确注明编制日期。.
- 关联方交易发生时,需要编制转让定价文档,且此类交易不属于豁免范围。.
总结
因此,如果所有关联企业在 2025 年的收入均低于 30 亿越南盾,则关联企业在申报 2026 年纳税申报表时将适用 15%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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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作和专业内容审核:先生 黎黄宣 – MAN – 高级会计师网络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 他是越南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 30 年的会计、审计、税务和公司法律咨询方面的丰富经验。.
常见问题
用于确定 30 亿越南盾门槛的总收入中包含哪些项目?
这包括销售和服务的总收入(不包括收入扣除)、金融活动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如上一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所附的业务绩效结果附录中所示。.
在关联方关系中,子公司是否有权享受 15% 税率?
不,如果母公司或其关联方不符合第 320/2025/ND-CP 号法令第 11 条第 2 款和第 3 款规定的收入要求。.
如果关联公司营业额为 300 亿越南盾,则该公司将适用什么税率?
根据第 3 条规定,该关联实体属于适用 17% 税率的集团,因此,从字面上讲,该业务仍然符合第 2 条和第 3 条规定的适用税率的条件。但是,对于税额较大的申报,建议在申报前向直接主管税务机关索取书面说明。.
如果我不符合 15% 项目的资格,我还能申请 17% 项目吗?
不,如果企业根据第 11 条第 4 款 c 项被排除在外,则该企业将恢复适用标准税率。该条款同时排除了 15% 和 17% 两种税率。.
如何确定一家新成立且没有先前营业年度的企业的纳税义务?
对于新成立的企业或纳税期不足 12 个月的企业,有必要直接比较第 320/2025/ND-CP 号法令第 11 条第 4 款的其余规定和税务机关的指导文件,而不是根据营业月份的百分比随意转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