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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5 号法令如何改变编制国别报告的收入门槛?

Nghị định 255 thay đổi ngưỡng doanh thu lập Báo cáo lợi nhuận liên quốc gia như thế nào

调整编制跨国利润表的收入门槛,是越南许多最高母公司及跨国集团特别关注的问题,当 第255/2026/ND-CP号法令 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取代第132/2020/NĐ-CP号法令。 多年来人们熟知的18,000 tỷ đồng门槛已不再沿用,这引发了一系列疑问:企业是否仍属于必须编制申报报告的范围、确定门槛的时间节点,以及向税务机关履行申报义务的责任。 下文将系统梳理全部法律依据、新门槛的确定方法,以及为避免因延误或遗漏申报义务而产生风险,企业应立即采取的措施。.

指数

为何调整编制跨国利润表的收入门槛对存在关联交易的企业而言值得关注?

Thay đổi ngưỡng doanh thu lập Báo cáo lợi nhuận liên quốc gia lại đáng chú ý với doanh nghiệp có giao dịch liên kết
调整编制跨国利润表的收入门槛,这对存在关联方交易的企业而言尤为重要

调整编制《跨国利润报告》的营业额门槛,不仅仅是对数字的单纯技术性调整。这是从以越南盾为单位设定绝对数额的门槛,转向按照国际惯例以欧元为单位设定门槛,并建立年度汇率转换机制。.

对于那些总资产接近原门槛上限的越南本土母公司,或是母公司位于海外的企业而言,若未能及时更新新规定,可能会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况: 要么在实际上已属于适用范围的情况下却遗漏了提交报告的义务,要么为一项企业实际上已无需履行的义务耗费资源准备文件。.

在全球税务机关日益通过多边机制加强信息交换的背景下, 准确掌握《跨国利润报告》收入门槛的变化,是企业主动全面审查整个集团关联交易申报义务的第一步,而非仅针对越南境内的各法人实体分别处理。.

根据第132/2020/NĐ-CP号法令规定的原有标准

在2026年7月1日之前,根据第132/2020/NĐ-CP号法令第18条第5款第a项的规定, 规定,作为越南最高母公司的纳税人,若其在纳税期间的全球合并收入达到18,000 tỷ đồng及以上,则须编制跨国利润报告。 这是一个以越南盾计价的固定数额,不与汇率或国际惯例挂钩,且在《第132/2020/NĐ-CP号法令》的整个适用期间内一直保持不变。.

根据第255/2026/NĐ-CP号法令规定的新门槛

这正是调整编制跨国利润报告的收入门槛的核心内容。根据第255/2026/NĐ-CP号法令第19条第1款的规定, 在越南的最高母公司纳税人,若其在报告年度前一财政年度的全球合并收入达到7.5亿欧元及以上,则须按照本法令附带的附录IV的规定编制并向税务机关提交《跨国利润报告》。.

因此,修订编制跨国利润报告的收入门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 一是将原定的18,000 tỷ đồng绝对值,调整为符合经合组织(OECD)惯例的7.5亿欧元等值标准;二是将确定收入的基准从“纳税期”调整为“报告年度之前的最近一个财政年度”。 第二项调整虽然未受太多关注,但直接影响了企业在确定是否属于适用范围时,必须参考前一年度的数据,而非正在编制报告的当年的数据。.

法律依据及确定编制跨国利润报告的收入门槛变动的方法

Căn cứ pháp lý và cách xác định thay đổi ngưỡng doanh thu lập Báo cáo lợi nhuận liên quốc gia
法律依据及确定编制跨国利润报告的收入门槛变动的方法

第255/2026/NĐ-CP号法令第19条规定了纳税人的责任

关于调整提交跨国利润报告的营业收入门槛的所有内容,均规定在第255/2026/NĐ-CP号法令第19条中,该条涉及纳税人就跨国利润报告所承担的责任。 该条第1款明确规定:

作为越南最高母公司且在报告年度前一财政年度的全球合并收入达到7.5亿欧元及以上的纳税人,须按照本条例附录IV的规定编制并向税务机关提交跨国利润报告。.

第19条第2款将适用范围扩展至在越南的纳税人其最终母公司位于国外的情况。据此,如果最终母公司位于国外,且在报告年度之前的最近一个财政年度的全球合并收入达到7.5亿欧元及以上, 在越南的纳税人也将产生相关义务,尽管具体义务(自行申报还是仅提交通知)仍取决于最高母公司是否已在所在国提交报告,以及该报告是否已通过自动交换机制提供给越南。.

哪些主体将受到制定《跨国利润报告》的收入门槛调整的影响?

Ai là đối tượng chịu ảnh hưởng của thay đổi ngưỡng doanh thu lập Báo cáo lợi nhuận liên quốc gia
哪些主体将受到跨国利润报告收入门槛调整的影响

在编制跨国利润报告的收入门槛变更生效后,有两类企业需要立即进行核查:

  • 第1组——最高母公司位于越南: 该类企业直接适用第19条第1款的规定,须自行将报告年度前一财政年度的全球合并收入与7.5亿欧元进行比对,以确定其报告义务。.
  • 第2组——在越南经营且最高母公司位于国外的企业: 该集团并不直接比较自身的营业收入,而是需要掌握整个集团的全球合并营业收入,以确定其位于海外的最高母公司是否超过7.5亿欧元这一门槛,从而据此确定是否负有提交报告、提交通知的义务,或可依据具体条件获得豁免。.

为什么7.5亿欧元的门槛与CbCR自动信息交换机制相关?

将门槛提高到7.5亿欧元并非一个随意选定的数字。 这是许多国家和地区在经合组织(OECD)《打击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框架下统一采用的门槛,有助于确保同一集团的跨国利润报告无论在哪个国家提交,都能得到一致的识别。.

因此,调整越南编制跨国利润报告的收入门槛,同时也为税务机关之间通过以下方式交换报告创造了条件: 国别报告自动信息交换机制 根据主管当局达成的协议,而不是由各国各自为政地要求直接提交。.

在需编制跨国利润报告的营业收入门槛发生变化后,纳税人的具体责任

掌握新的门槛标准仅仅是第一步。《255/2026/NĐ-CP号法令》第19条还规定了一系列相应的责任,企业必须按照正确的程序予以履行。.

无需向越南税务机关提交报告的情况

在越南的纳税人,若其位于国外的最终母公司资产超过7.5亿欧元,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无需向越南税务机关提交跨国利润报告:

  • 最高母公司有义务在其居住地所在的国家或地区编制并提交报告,且该报告将根据主管当局达成的协议,自动交换给越南税务机关;;
  • 最高母公司可指定一家机构,由其代表在该机构所在的国家或地区提交报告,前提是该国或地区有要求提交报告的规定, 且该国与越南之间存在有效的主管当局协议,不属于不进行系统性信息交换的范围,并且该代理机构已按照当地法律完成了申报手续。.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越南的纳税人仍须向越南税务机关提交关于应提交跨国利润报告对象的通知。.

必须向越南税务机关提交报告的情况

相反,越南的纳税人仅在符合以下任一情况时,才需提交跨国利润报告:最高母公司无义务在其居住地编制并提交报告; 最高母公司所在国虽与越南缔结了国际条约或协议,但在申报截止时,相关主管当局间尚未达成有效的协议; 或者该国虽已签署协议,但尚未系统地进行信息交换,且此情况已通知越南纳税人。.

卓越: 如果最高母公司仅因各国在收入门槛、折算货币或收入确认原则方面的差异,而在所在国没有编制报告的义务,则纳税人无需提交报告, 只要合并财务报表中显示的全球合并收入低于该国规定的门槛值。.

关于报告实体的通知

无论属于须提交报告还是享有豁免的纳税人,均有义务按照第255/2026/NĐ-CP号法令附带发布的第01/TB-BCLN号表格,提交《跨国利润报告申报对象通知书》。.

自该法令生效之日起,本通知仅需在首次产生义务时提交一次,最迟应于报告年度母公司财政年度结束之日提交。 如果与最近提交的申报表中的信息发生变更,包括义务终止的情况,企业必须在变更发生之日起90天内进行更新。.

如果集团在越南有多名纳税人,最高母公司可通过书面文件指定一名唯一的纳税人,负责提交申报表以及《跨国利润报告》(如属须提交范围)。.

确定阈值的期限、格式和汇率

企业需要牢记的三个关键节点:

  • 报告提交截止日期: 最迟应为报告年度母公司财务年度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
  • 提交格式: 以加密XML格式提交的跨国利润报告,连同申报表一并通过税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交。.
  • 兑换汇率: 用于确定合并收入门槛的外汇汇率,应依据越南国家银行公布的报告年度前一年度12月份的中心汇率或交叉汇率平均值确定。.

正是这种汇率机制,导致编制跨国利润报告的收入门槛每年都会发生“波动”:对于同一笔以越南盾计价的收入,企业可能高于或低于7.5亿欧元的门槛,这取决于前一年12月的参考汇率。.

面对跨国利润报告的收入门槛调整,企业应采取哪些措施?

步骤1:确定企业在集团中的角色

企业需明确自身在越南是最高母公司,还是在境外有最高母公司的子公司,因为根据第255/2026/NĐ-CP号法令第19条的规定,这两种身份将导致完全不同的义务。.

步骤2:将全球合并收入与7.5亿欧元的门槛进行比对

取报告年度前一财年的全球合并收入数据,按越南国家银行公布的该年12月份的中间汇率或交叉汇率平均值进行换算, 然后与7.5亿欧元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属于适用“跨国利润报告”收入门槛变更的范围。.

步骤3:核查报告提交义务或豁免条件

对于母公司位于海外的企业,需收集以下信息:母公司是否已在所在国提交了报告;该国是否与越南签订了有效的主管当局协议;以及该国是否被列入信息交换中断名单。.

第4步:按时准备并提交第01/TB-BCLN号通知书

一旦首次产生该义务,企业须最迟在报告年度母公司财政年度结束之日提交通知,同时建立定期审查流程,以便在发生变更时于90天内更新通知。.

第5步:如果属于必须申报的范围,请按规定格式编制跨国利润报告

如果结论属于必须向越南税务机关提交报告的情况,企业需按照附录IV准备数据,以加密的XML格式导出,并在最高母公司财政年度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税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交。.

对于所有权结构复杂、层级众多的集团而言,根据跨国利润报告收入门槛的变化,自行准确确定相关义务通常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对比外语原始文本及各相关国家的规定。此时也是 关联方交易咨询服务 充分发挥作用,帮助企业缩短审查时间,并降低集团内部因角色认定错误而产生的风险。.

编制跨国利润表的收入门槛变化与关联交易定价文件之间的关系

跨国利润报告仅是三层制关联交易文件套件中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国家文件、全球文件、跨国利润报告)。 调整编制《跨国利润报告》的收入门槛,并不影响编制《国家文件》和《全球文件》的义务,这两项文件的编制义务是根据第255/2026/NĐ-CP号法令中规定的具体标准确定的。.

因此,即使企业不符合7.5亿欧元门槛下提交跨国利润报告的要求,但如果该期间发生关联交易且不属于豁免编制范围,仍可能需要编制国家报告。.

相反,对于资产规模超过7.5亿欧元的集团, 编制跨国利润报告通常需要核查各国利润分配数据与《国家档案》及《全球档案》中数据的一致性,以避免税务机关通过信息交换机制进行交叉核对时出现数据矛盾。 企业可酌情参考 关联方交易文件服务 借助MAN(Master Accountant Network)等专业机构和经验,实现这三个组成部分的同步管理,而不是对每份报告进行分散处理,从而确保在被要求提供时,整套文件的统一性。.

总结

根据第255/2026/NĐ-CP号法令,标志着该门槛从18,000 tỷ đồng的固定数额转变为750 triệu Euro,这与国际惯例以及按每个财政年度执行的汇率换算机制相一致。这不仅是一个需要记住的新数字,更伴随着一系列相应的责任:

  • 明确在集团中的角色;;
  • 根据正确的会计期间和汇率核对收入;;
  • 确定豁免条件或提交报告的义务;;
  • 无论最终结论如何,都不得遗漏提交通知的义务。.

在越南设有最高母公司或隶属于跨国集团的企业,应立即开展核查工作,而非等到自财政年度结束之日起12个月的期限临近时才开始确定纳税义务。.

如果企业仍不确定自身是否属于需根据调整后的收入门槛编制跨国利润报告的适用范围,MAN的关联交易专家团队 – Master Accountant Network 的关联交易专家团队随时准备协助企业审查集团架构、核对数据,并在提交截止日期前完善申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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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作和专业内容审核:先生 黎黄宣 – MAN – 高级会计师网络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 他是越南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 30 年的会计、审计、税务和公司法律咨询方面的丰富经验。.

关于调整编制跨国利润报告的收入门槛的常见问题

编制跨国利润报告的收入门槛变更自何时起生效?

自2026年7月1日起, 根据取代第132/2020/NĐ-CP号法令的第255/2026/NĐ-CP号法令,编制跨国利润报告的门槛将从18,000 tỷ đồng上调至相当于7.5亿欧元。.

7.5亿欧元的门槛是根据哪一年的营业额数据确定的?

基于报告年度之前最近一个财年的全球合并收入,而非报告年度当年的收入。.

母公司位于海外的企业是否必须向越南税务机关提交跨国利润报告?

非默认情况。如果最高母公司已在所在国提交了报告,且该报告已根据主管当局协议通过自动交换机制提交给越南,则越南境内的企业只需提交通知,无需提交报告。.

在确定阈值时,应采用何种汇率将营业收入换算为欧元?

由越南国家银行公布的,报告年度前一年12月的中心汇率或交叉汇率平均值。.

关于应提交《跨国利润报告》的对象应采用何种格式及何时提交的通知?

根据随第255/2026/NĐ-CP号法令颁布的第01/TB-BCLN号表格,应在义务首次产生时一次性提交,最迟不得晚于报告年度母公司财政年度结束之日; 如信息发生变更,须自变更发生之日起90天内进行更新。.

提交跨国利润报告的期限是多久?

最迟应于报告年度最高母公司财政年度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以加密的XML格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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