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信息是任何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企业必须完成的强制性工作,该工作须与企业所得税(TNDN)决算申报表一并提交,自2026纳税期起,当 第255/2026/ND-CP号法令 正式生效。只需一栏信息中关联方的名称、税号或关联关系形式填写有误,就足以导致整个附录被视为申报不完整,从而引发税款被重新核定的风险。 下文系统梳理了所有法律依据,并说明了如何按照第255/2026/NĐ-CP号法令附录规定的结构,正确填写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信息。.
为什么从2026年度起,填写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信息成为一项强制性要求?
填写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信息,是指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决算申报表的附录中,完整、准确地申报关联方、关联形式以及与这些关联方发生的交易。 这不仅仅是一项单纯的行政手续,更是税务机关确定企业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定价规定及借款利息费用限制规定适用范围的首要依据。.
关于对存在关联交易的企业进行税务管理的第255/2026/NĐ-CP号法令取代了第132/2020/NĐ-CP号法令和第20/2025/NĐ-CP号法令, 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并立即适用于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期。该法令第5条对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比以往更明确和更广泛的界定, 这导致2026年需申报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信息的企业范围较往年更广,甚至包括那些曾认为自身不存在关联交易的单位。 关于免于编制报告的门槛、可比数据优先顺序以及跨国利润报告标准等具体变化,已在本文中进行了详细分析 第255/2026/ND-CP号法令的新要点, ,企业在准备材料时应进行对照核对。.
遗漏或错误填写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信息将导致以下三项直接后果:
- 由于该附录被认为不完整,关联交易定价文件也因此受到质疑;;
- 税务机关如发现未申报的关联关系,有权据此重新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 此外,如果企业符合免于编制定价报告的条件,但申报时未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则将失去证明自身符合该免除条件的 opportunity。.
填写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信息的法律依据及适用范围

纳税申报期及纳税人基本信息
在进入核心内容之前,填写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信息需从以下两个基础信息部分开始:
- 纳税期: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决算申报表中填写与纳税申报期相对应的信息。纳税申报期与公历年度不一致的企业,需特别注意准确填写申报期起止时间,以避免与主申报表的数据出现偏差。.
- 纳税人基本信息: 从项目[01]至项目[09],应与企业所得税决算申报表中申报的信息保持一致。.
贯穿始终的原则: 在填写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信息时,所有一般性信息必须与同期企业所得税决算申报表完全一致,即使这两份文件是由企业内不同部门编制的。.
哪些主体需要填写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信息?
仅当纳税人在该期间内发生关联交易,且该关联关系的认定符合第255/2026/NĐ-CP号法令第5条的规定时,才需履行申报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义务。 企业在确定是否属于申报范围之前,需要审查的最常见的标准包括:
- 各方之间直接或间接持有的、25%及以上比例的股权关系。.
- 因担保或以任何形式提供贷款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当贷款金额同时达到以下两个门槛时:至少相当于借款企业所有者出资额的25%,且占借款企业中长期债务总额的50%以上。.
- 因借款、放贷、借用、出借等交易而产生的与企业经营者、控制人或规定中的亲属关系人之间的关系。.
重要提示:信贷机构或其他机构虽提供贷款,但未参与借款企业或担保企业的经营管理、控制、出资或投资,则该笔贷款本身不构成关联关系。 企业若仅从商业银行借款,且能证明符合此条件,则无需就该笔贷款单独填写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信息,但需保留证明文件,不得一概而论。.
关于在第一部分中填写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信息的详细指南

填写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信息时,重点在于第一部分——关联方信息。这是对企业在本期发生交易的各关联方所作的详细清单,包括4个主要栏目。.
链接名称列:请按主体类型正确填写
第(2)栏要求完整填写各关联方的名称,但填写方式分为两种情况:
- 越南境内的关联方为组织时:按企业注册许可证上的信息填写;若为个人,则按该个人的公民身份证、护照或身份证明文件上的信息填写。.
- 关联方为越南境外的组织或个人:应根据确定关联关系的文件中的信息进行填写,例如营业执照、合同以及纳税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协议。.
该栏中最常见的错误是使用缩写名称或商业名称,而非许可证上的完整法定名称,这会导致税务机关查询企业注册数据时,交叉核对结果出现不一致。.
国家、居住地区一栏
第(3)栏应填写关联方作为税务居民所在的国家或地区名称。 对于所有权结构涉及多层中间法人实体的跨国集团,企业应准确确定直接发生交易的法人实体的税务居住地,而非最终母公司的注册地。.
关联方的税号栏
在填写与境外关联方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信息时,第(4)栏是最容易被遗漏的栏目:
- 关联方为越南境内的组织或个人:请完整填写税号。.
- 关联方为越南境外的组织或个人:应填写所在国的税号或纳税人识别号;若无,须注明原因,不得留空。.
笔记: 在税务申报表中,“无”和“留空”是两种不同的状态。未作说明的留空栏容易被理解为申报遗漏,而明确注明“无税号”的栏位则表明企业已进行了充分核查。.
关联关系形式栏:根据第5条第2款如实、完整地勾选
第(5)栏是整个第一部分的关键:根据第255/2026/NĐ-CP号法令第5条第2款的规定,企业应在与各关联方对应的关联关系形式旁标注“x”。.
如果关联方同时属于多种关系形式,例如既持有25%以上的股权,又是贷款的担保方,则企业必须勾选所有相应的选项,而不能仅选择一种“主要”形式。.
这正是导致许多申报材料被要求补充说明的原因:企业仅标注了股权关系,却遗漏了因贷款担保而产生的关联关系,尽管这两者均与同一交易对手同时存在。 在填写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信息时,企业必须在勾选之前,全面审查所有贷款合同、担保函、所有权结构以及与管理层的借贷交易,而不是仅仅列出最显而易见的关联形式。.
在完善关联交易文件时需核对的相关内容

正确填写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信息只是必要条件。为了使申报文件经得起审查,不属于免报范围的企业还必须将申报数据与关联交易定价文件中采用的定价方法和比较分析进行核对。.
根据第9条扩大分析范围,进行比较
对于具有特殊性的关联交易,若无法在同一市场内找到独立的可比对象,第255/2026/NĐ-CP号法令第9条允许按行业、地理市场及比较时间范围扩大分析和比较的范围。.
具体而言,企业可首先选择国内同一地区、同一行政区域内,在统计经济分类上与自身最为接近的独立可比对象,随后再扩展至该地区内行业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与自身相当的其他国家。.
在扩大该范围时,企业必须根据该《条例》第10条第6款和第14条的规定,分析定性及定量方面的相似性与重大差异,或者在使用上一会计年度数据时,对因时间因素造成的差异进行调整; 扩展比较数据收集的时间范围,不得超过纳税人该会计年度的一个会计年度。.
第15条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
对于在涉及多方参与的交易链中产生的复杂关联交易, 第255/2026/NĐ-CP号法令第15条第2款规定,利润分配方法是指将所获得的总利润进行分配,以确定参与该交易链的纳税人的利润。.
该方法仅在实际利润和潜在利润均依据合理、有效的凭证通过财务数据确定,且在适用期间内交易的价值和利润必须采用同一会计方法确定时方可适用。.
上述两项内容虽未直接列入“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信息填写附录”,却决定了随附的整个关联交易定价文件的说服力。.
对于交易结构复杂或涉及多层关联方的情况,企业应考虑采用 关联方交易文件服务 以确保比较分析部分和利润分配与第一节中申报的数据相符。.
填写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信息时常见的5个错误

一、将关联方的名称按商号而非法定名称进行登记。这导致税务机关进行核对时,档案与企业登记数据或确定关联关系的文件不一致。.
二、在“境外关联方”一栏中留空税号,而非明确说明未填写的原因。这是最常见的技术性错误,会导致附表被视为申报不完整,尽管企业实际上并非有意隐瞒信息。.
第三,仅标注一种关联关系形式,即使该关联方涉及多种关系形式。例如,当关联方已被标注为资本所有权关系时,却遗漏了贷款担保关系,从而降低了整体关联关系图景的准确性。.
四、默认情况下,银行贷款在没有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不构成关联关系。 针对独立信贷机构的例外属于有条件例外,需证明贷款方未参与经营管理、控制、出资或投资——在填写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信息时,不得进行推测。.
第五,纳税人的基本信息与同期企业所得税决算申报表不一致。即使[01]–[09]项中的差异再小,在进行交叉核对时也会成为第一个可疑点。.
5个步骤,助您从一开始就准确填写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信息
以下是帮助您准确填写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信息的5个步骤:
- 步骤1——根据第5条对所有关联关系进行审查:汇总所有权结构、贷款合同、担保函以及与管理层的借贷交易,以编制本期完整的关联方清单。.
- 步骤2——规范各关联方的身份信息:将各关联方的法定名称、税务居住国及税务编号与原始文件(企业注册证、合同、交易协议)进行核对。.
- 步骤3——全面确定各方的关联关系形式:对照第5条第2款,准确、完整地勾选相应选项,若一方涉及多种关联关系形式,切勿遗漏。.
- 步骤4——核对申报数据与关联交易定价文件:确保文件中采用的比较法和利润分配法与已申报的关联方及交易清单保持一致。.
- 第5步——与企业所得税决算申报表进行交叉核对。在提交整套决算申报材料之前,请再次核对纳税人的所有基本信息及相关财务数据。.
总结
根据第255/2026/NĐ-CP,不仅只是填写企业所得税决算申报表所附的附录,更是为该期间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全部纳税义务奠定数据基础的关键步骤。.
需要记住的三点:
- 各关联方的身份信息必须符合其法律性质,并根据国内或国外的具体情况予以完整披露;;
- 当一方同时符合多项标准时,必须对关联关系的形式进行充分标注;;
- 此外,所有申报数据必须与随附的关联交易定价文件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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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信息的常见问题
如果企业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方交易,是否仍需填写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相关信息?
不。根据第255/2026/NĐ-CP号政令第5条规定,该义务仅适用于存在关联关系且在本期内发生关联交易的纳税人。.
如果国外关联方没有税号,该如何填写?
请填写所在国的税号或纳税人识别号;如无,须说明原因,切勿留空此栏。.
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是否必须填写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信息?
不一定。如果放贷的信贷机构未参与借款企业或担保企业的经营管理、控制、出资或投资,则该笔贷款本身不会产生关联关系。.
纳税人在填写附表时,其基本信息是否需要与企业所得税决算申报表一致?
是的。指标[01]至[09]必须与同期企业所得税决算申报表中申报的信息保持一致。.
第 255/2026/ND-CP 号法令适用于哪个纳税期?
该法令自2026年7月1日起生效,并自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计税期起适用,取代第132/2020/NĐ-CP号法令和第20/2025/NĐ-CP号法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