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收及总值低于500亿 联盟交易 300亿越南盾以下是第132/2020/ND-CP号法令规定的免于申报关联交易的重要门槛。这对于中小企业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减轻手续负担,节省文件准备成本,将资源集中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仍然充分履行纳税义务。
存在关联方交易且免于编制价格确定文件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 总收入低于500亿越南盾
- 本期间发生的关联方交易总额低于300亿美元。 (越南盾)
例如: A企业总收入为450亿元,关联方交易总额达310亿元。
由于A企业无法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因此被迫按照规定准备价格确定文件。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第十九条第二款 第132/2020/ND-CP号法令 具体而言,营业收入在500亿元以下、关联交易总额在300亿元以下的企业,应当按照本条例附件一的规定申报并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但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于准备确定关联交易价格的文件:
“纳税人有关联交易,但纳税期内产生的总收入少于500亿越南盾,且纳税期内产生的所有关联交易总价值少于300亿越南盾”
来源: 法律图书馆
对于营业收入在500亿元以下、关联交易总额在300亿元以下的情况,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 法律透明度:税务机关明确规定关联交易的收入和价值标准,以便企业轻松申请。
- 减少行政负担:中小企业无需花费额外的成本和人力资源在复杂的文书工作上。
- 鼓励可持续发展:使中小企业能够将资源集中于生产经营活动,而不必陷入繁琐的申报流程。
因此,根据第132/2020/ND-CP号法令,为了获得豁免,必须同时满足两个特定条件。其次, MAN – 会计师大师网络 了解免于申报转让定价文件的条件,以避免法律风险并确保遵守税收法规。
豁免申报转让定价档案的条件
根据第132/2020/ND-CP号法令,企业若想获得豁免编制转让定价文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重要条件:

纳税期内收入低于500亿越南盾
该条件用于识别中小企业,帮助税务机关对没有大额交易的企业进行分类,从而减轻申报负担。该条件的具体内容如下:
- 收入是根据纳税期间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总收入计算得出的。
- 包括销售收入、服务提供收入以及与业务运营直接相关的其他收入。
当企业在纳税期内的收入低于500亿越南盾时,下一步是考虑该期间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的总价值。只有当关联交易总价值低于300亿越南盾时,企业才有资格免于准备确定关联交易价格的资料,但仍必须根据附录一进行申报,以确保遵守税法。
所有关联交易总价值低于300亿越南盾
该条件确保企业不进行大额关联交易,从而降低价格操纵风险和复杂的申报义务。具体而言,该条件如下:
- 计算该期间内发生的所有购买、销售、借贷、借款、资金转移和提供相关服务交易的总价值。
- 如果与个别高管和股东之间的交易彼此关联,则必须将其包括在内,如第 132/2020/ND-CP 号法令所规定。
只有同时满足收入在500亿元以下、关联交易金额在300亿元以下两个条件,企业才可以免于准备确定关联交易价格的资料,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第132/2020/ND-CP号法令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企业若想获得豁免,无需编制转让定价文件,必须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 纳税期内收入低于500亿越南盾
- 该期间发生的关联方交易总额低于 300 亿越南盾。
同时满足收入低于500亿和总额 300亿以下关联交易金额非常重要,因为即使两个条件中只有一个满足,企业仍然需要准备相关资料来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具体来说:
- 收入低于500亿,但关联交易总额超过300亿,企业虽然符合收入要求,但关联交易总额超过允许的门槛。因此,企业必须准备相关资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确保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和税控透明度。
- 收入超过500亿,但关联交易总额低于300亿,虽然交易总额符合条件,但企业按照规定已经超过了允许的收入门槛,因此仍然不能免除准备相关资料,以确保税务机关掌握大型企业关联交易的充分信息。
这一点常常让许多小企业感到困惑,因为他们可能只关注一项条件(通常是收入),而忽略了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同时了解和审查这两项条件,不仅有助于降低法律风险,还能确保企业正确适用第132/2020/ND-CP号法令关于申报和豁免申报的规定,其中收入低于500亿越南盾和关联交易总金额低于300亿越南盾是两个关键因素。
简而言之,企业只有同时满足营业收入500亿元以下和关联交易总额300亿元以下两个条件,才可以享受免备案政策,既能帮助企业节省成本,又能准确透明地遵守税法。
营业收入在500亿以下、关联交易总额在300亿以下的详细示例
为了更好地理解营收在500亿以下、关联交易总额在300亿以下的情况,请考虑以下假设情况表:
木板: 假设情景明确了收入低于500亿、关联方交易总值低于300亿的情况。
| 商业 | 本期收入(单位:十亿越南盾) | 关联交易总金额(单位:十亿越南盾) | 符合免备案条件 | 解释 |
| 一个 | 45 | 28 | 有 | 满足两个条件 |
| B | 52 | 25 | 不是 | 由于收入超过500亿,因此不予豁免。 |
| C | 48 | 32 | 不是 | 虽然满足收入条件,但关联交易总额超过300亿 |
| D | 30 | 20 | 有 | 满足两个条件 |
| 埃 | 60 | 35 | 不是 | 超出两个条件。 |
通过上述例子可以看出,在收入500亿以下、关联交易总额300亿以下的情况下,企业并不是针对每个条件单独考虑,而是必须同时满足收入500亿以下、关联交易总额300亿以下。这是税务机关合理划分,支持小企业减少环节,同时仍然严格控制大额交易的一种做法。
总结
第132/2020/ND-CP号法令规定,收入低于500亿且关联交易总额低于300亿的情况是对中小企业的切实支持。如果同时满足收入低于500亿和关联交易总额低于300亿的条件,企业将免于准备确定关联交易价格的卷宗。
在税务机关日益加强关联交易管理的背景下,第四季度是企业准备年度申报材料和税务结算文件的关键时期。从一开始就了解并正确运用相关法规,有助于企业降低风险、确保合规并提升声誉。
如果您的企业还在犹豫是否属于营收500亿以下、关联交易总额300亿以下的范畴,请立即联系我们。 MAN – 会计师大师网络 获得有关申报程序的建议和详细支持,以及准备转让定价文件以避免不必要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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