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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 | 27/10/2025

2026 年关联方交易最新法规——处罚、欠税以及企业需要了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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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规 联盟交易 转让定价目前已成为商界关注的焦点,因为税务机关正日益加强对其监管。了解并遵守关联方交易的相关法规,不仅有助于企业避免欠税和罚款的风险,还有助于确保财务透明度,并符合第132/2020/ND-CP号法令及经合组织标准。本文将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框架、申报义务、价格确定所需文件的准备工作,以及2026年即将出台的重要新规,以便企业能够主动规避风险并优化其合法纳税义务。

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关联方交易法规是由政府和财政部颁布的一系列法律规则,旨在管理和控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即具有所有权、管理权或财务、资本和人力资源依赖关系的企业之间的交易。

根据 第132/2020/ND-CP号法令这些规定有助于确保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价格正确反映市场价格(独立性原则),防止通过转移定价来逃税或减少越南的应税收入。

简而言之,关联方交易法规是一个法律框架,要求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企业:

  • 如实申报相关交易信息 
  • 准备转让定价文件(主文件、本地文件、国别报告)
  • 遵守市场价格原则

关联方交易法规是税务机关帮助发现和防止转让定价的工具,也是帮助企业在国际一体化背景下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和避免法律风险的工具。

关联方交易监管的核心法律依据

越南关联方交易法规的遵守主要受以下法律文件约束:

Cơ sở pháp lý cốt lõi cho quy định về giao dịch liên kết
关联方交易监管的核心法律依据

第132/2020/ND-CP号法令规范关联方交易

2020年11月5日颁布的第132/2020/ND-CP号政府法令是关于关联方交易企业税务管理的最全面、最详细的法律文件。该法令取代了第20/2017/ND-CP号法令,克服了对贷款利息支出控制的限制,并明确了价格确定所需的文件和方法。

了解第 132/2020/ND-CP 号法令是遵守当前关联方交易法规的必要条件。

独立交易原则

这是所有关联方交易法规的基本原则,也是建立在国际实践基础上的根本原则。该原则的核心内容体现在以下几点:

  • 因此,关联方交易的价格必须通过与同等独立交易(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的分析和比较来确定。
  • 第 132/2020/ND-CP 号法令确认,如果关联方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在越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则该关联方交易的价值与独立交易的价值不一致。

第 132/2020/ND-CP 号法令规范关联方交易的目标

关联方交易法规 第132/2020/ND-CP号法令 以独立交易原则和经合组织BEPS行动计划13指导原则为基础,有三大主要目标:

  • 防止转移定价:确保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市场价值进行适当估值,反映其真实的经济性质。
  • 提高财务透明度:要求企业按照国际标准明确申报并提供证明关联方交易的文件。
  • 确保税收义务的公平性:帮助越南税务机关正确确定应税收入,避免预算损失。

根据税务总局的说法,自规范关联方交易的第 132/2020/ND-CP 号法令生效以来,许多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不得不调整和减少不合理的费用,并补充文件以确定转让定价。

关联方交易法规的适用范围

在适用关联方交易法规之前,企业必须确定自身是否属于关联方关系。根据第132/2020/ND-CP号法令第5条第2款的规定,企业符合以下10种特定情形之一时,即被认定为存在关联方关系:

  • 一家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家企业至少 25% 的股本。
  • 这两家企业至少有 25% 的股权由第三方直接或间接持有。
  • 一家企业是另一家企业的最大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至少 10% 的股权。
  • 一家企业向另一家企业提供担保或贷款,条件是该贷款至少占权益的 25%,并且占长期债务总额的 50% 以上。
  • 一家企业,其业务和财务决策由另一家企业控制。
  • 在两家企业的管理和运营中扮演关键角色(如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成员)的一个或多个人是家庭成员(妻子、丈夫、父亲、母亲、子女、兄弟姐妹)。
  • 两家企业通过投票权或合同由同一人指导或控制。
  • 两家企业通过业务合作建立联系。
  • 一家企业将技术、商标、品牌等转让给另一家企业。
  • 其他受控制、在业务、财务、人事方面运营或雇用关键人员的企业。

在确定了受第 132/2020/ND-CP 号法令约束的关联方和交易之后,下一步也是最重要的合规要求是准备和维护关联方交易记录,以证明公平交易原则的应用。

转让定价裁定档案

关联交易记录的编制和维护是证明符合关联交易法规和独立性原则的最重要因素。

Hồ sơ xác định giá theo quy định về giao dịch liên kết
根据相关交易法规编制的价格确定文件

三级概况结构基于经合组织关于BEPS行动计划13的建议:

  • 本地文件:重点关注报告实体在越南的特定关联方交易,包括功能分析、资产分析、风险分析(FAR分析)和价格比较。这是大多数企业必须提交的文件。
  • 主文件:全面展现集团的全球运营、转让定价策略和价值链。本报告适用于跨国公司。
  • 国别报告(CbCR): 适用于全球合并总收入达18万亿越南盾及以上的公司。提供按国家/地区划分的收入分配、纳税情况和业务运营的汇总信息。

为确保完全遵守关联方交易相关规定,企业需要特别注意税务机关对提交和保存记录的期限的严格规定。

提交和存储时间

关于关联方交易的规定要求企业严格遵守两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以避免因违规行为而被税务机关罚款。

  • 申报截止日期(表格 01):关联方交易申报表(根据第 132/2020/ND-CP 号法令的表格 01)必须与企业所得税最终申报表同时提交。
  • 文件存储和提交期限:企业必须在提交企业所得税最终申报表之前,准备好所有文件(本地文件、主文件)并妥善保存。企业必须在收到税务机关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下为30天)向其提交文件。

在掌握了申报、准备和存储记录的要求之后,企业的下一个专业重点是根据第 132/2020/ND-CP 号法令,准确运用经济方法,按照独立性原则确定关联方交易的价格。

确定转让定价的方法

选择正确的方法是遵守关联方交易法规的关键。根据规范关联方交易的第132/2020/ND-CP号法令,确定关联方交易价格的5种具体方法如下:

  •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CUP):将关联交易中产品或服务的售价与同等独立交易的售价进行比较。如果能找到高度可靠的可比数据,则此方法是首选方法。
  • 转售价格法(RPM):根据产品转售给独立第三方的价格,减去关联方的合理毛利率,确定初始购买价格。
  • 成本加成法(CPM):根据生产或服务提供的成本,加上合理的毛利率(毛利润率)来确定向关联方销售的价格。
  • 交易净利润率法(TNMM):这是在关联方交易监管中应用最常用的方法。它将关联方的净利润率(例如,销售净利润)与执行类似功能的独立方的净利润率进行比较。
  • 利润分割法(PSM):适用于交易过于复杂、涉及独特的无形资产、需要双方投入大量价值的情况。最终利润根据双方的相对贡献进行分配。

虽然正确运用经济方法至关重要,但转让定价法规提供了一些豁免,以减轻某些企业的合规负担,同时也警告了诸如操纵利息支出等严重风险。

豁免准备转让定价文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免于编制转让定价文件:

  • 该期间产生的总收入低于 500 亿越南盾,所有相关交易的总价值低于 300 亿越南盾。
  • 企业已签署预约定价协议(APA)。
  • 企业仅进行简单的关联交易,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没有收入或支出,收入低于 2000 亿越南盾。

然而,即使企业被豁免了编制转让定价文件的义务,它们仍然要面对有关财务结构相关交易法规中的另一项严格规定,即控制利息支出。

控制利息支出 30% EBITDA

第132/2020/ND-CP号法令关于关联方交易的规定中,一个关键点在于对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扣除利息支出的控制。扣除存款利息和贷款利息后,净利息支出总额超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30%的部分将不予扣除。这是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企业面临的最大障碍之一。

查看详情: 控制利息成本

企业在关联交易方面不遵守相关规定时常犯的错误

在实践中,许多企业在申报和编制关联方交易记录时仍然会遇到常见错误,从而导致面临欠税或行政处罚的风险:

  • 关联方交易信息缺失或未申报:许多企业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遗漏了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导致记录不完整,引起税务机关的怀疑。
  • 未提交或文件不完整:缺少本地文件、主文件或国别报告是严重的错误之一。即使文件已提交,如果信息不详细且没有透明的对比数据库,企业仍可能面临转让定价调整。
  • 使用错误的方法确定转让定价:企业采用不适合交易性质或可比数据的方法,导致申报价格与市场价格原则(公平交易原则)相差甚远,增加了被追缴税款的可能性。

关联方交易记录中看似微小的错误都可能使企业面临重大的税务风险。因此,了解处罚力度和征收机制是帮助企业主动预防和遵守法律的重要一步。

企业违反关联交易法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第125/2020/ND-CP号法令,对违反关联交易档案准备和提交时间规定的处罚如下。

Mức xử phạt và truy thu thuế theo quy định về giao dịch liên kết tại Việt Nam năm 2025
2025年越南关联方交易相关法规规定的处罚和税收水平

“对下列行为之一,处以8,000,000越南盾至15,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 超过规定期限61至90天提交纳税申报文件;
  • (一)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纳税申报材料91日以上,尚未发生应纳税款的;
  • 未申报纳税,无应纳税额的;
  • 关联交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料未按照企业税收管理规定规定报送附件的。

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宣布进行税务审计或检查的决定之前,或在税务机关按照规定记录延迟提交纳税申报表的行为之前,在提交纳税申报表文件期限之后超过 90 天提交文件,并且产生了应纳税款,纳税人已经向国家预算缴纳了全额税款和延迟缴纳的税款,则将处以 15,000,000 越南盾至 25,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来源: 第125/2020/ND-CP号法令第13条

此外,如果企业未提交关联方交易申报表,或故意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申报义务,将受到严厉处罚。根据税收管理法,企业可能因未申报或申报不实导致少缴税款,并按少缴税款的百分比处以罚款,通常为少缴税款的20%。此外,如果税务机关认定存在偷税漏税行为,罚款金额可能增加至偷税漏税额的1~3倍,并加收催缴费和滞纳金。

结论和建议

遵守关联方交易法规不仅是法律义务,也是保护企业免受税务和法律风险的关键因素。在税务机关日益加强对转让定价的检查和审查的背景下,记录或申报中的任何细微错误都可能导致欠税、滞纳金,并损害企业声誉。

如果您的企业在审核、准备文件或咨询关联方交易合规性方面需要帮助,请立即与我们联系。 MAN – 会计师大师网络 提供详细、准确、实用的说明。

联系信息

内容制作:先生 黎黄宣 – MAN – Master Accountant Network 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越南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 30 年的会计、审计和财务咨询经验。

编辑委员会:MAN – 会计师大师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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