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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 | 18/12/2025

可抵扣利息支出限额——如何正确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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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扣利息支出的限额如下: 第132/2020/ND-CP号法令 这是对存在关联方交易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义务具有直接且深远影响的税收法规之一。即使在认定过程中出现微小的错误,也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适用范围或结转至下一期间的利息比例也可能导致费用不予认可、产生巨额欠税和罚款。本文从税务专家的角度全面总结了相关法律法规、计算公式、实例和重要注意事项,帮助企业理解并正确应用相关准则,安全地优化财务成本。

可抵扣利息支出的限额是多少?

可抵扣利息支出限额是税法规定的上限,用于限制企业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作为可抵扣支出的利息支出金额,适用于有关联方交易的企业。

关于可抵扣利息支出限额的详细规定。

Quy định chi tiết về tỷ lệ khống chế chi phí lãi được trừ
关于可抵扣利息支出限额的详细规定。

根据第 132/2020/ND-CP 号法令第 16 条第 3 款的规定,在确定应纳税企业所得税时,扣除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存款和贷款利息后的总利息支出可以扣除,但前提是该利息支出不得超过纳税人期间发生的经营净利润总额加上利息支出(扣除存款和贷款利息后)加上折旧费用。

确定应纳税 EBITDA 的公式

要计算可抵扣利息支出限额,我们首先需要从税务角度确定 EBITDA 比率:

应税 EBITDA = 净营业利润 + 净利息支出 + 折旧费用

里面: 

  • 营业净利润:取自损益表第 30 项。
  • 净利息支出:这是该期间发生的总利息支出,减去存款和贷款利息。
  • 折旧费用:本期间记录的固定资产和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费用总额。

查看详情: EBITDA计算公式

上限为 30%。

得出 EBITDA 数据后,可扣除利息支出的最高限额为:

最高可抵扣利息支出 = 30% x EBITDA 税

如果企业的实际净利息支出低于或等于30%规定的阈值,则全部净利息支出均可作为可扣除费用。反之,超过该阈值的任何金额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均不予扣除。

适用范围和重要考虑因素

许多企业普遍存在一种误解,认为如果只向银行(独立第三方)借款,就不受利息支出抵扣限额的限制。然而,现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 如果企业在该期间发生任何关联方交易(买卖商品、借贷资产、管理费等),则该企业的所有利息支出(包括独立银行贷款)都将受到 30% EBITDA 门槛的限制。

这意味着该限额适用于总利息支出,无论该利息是支付给关联方还是独立方。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要点: 

  • 交易一致性:即使关联方交易不产生利息支出(例如,仅购买和销售原材料),如果企业从任何其他来源(例如银行)借入资金,则该利息支出仍受 30% EBITDA 门槛的限制。
  • 利息支出资本化:30% 上限仅适用于当期计入生产和经营成本的利息支出部分。已根据会计准则资本化为资产价值的利息支出在资本化时不受此限制。
  • 存款利息扣除程序:企业应注意,只有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存款利息和贷款利息才能扣除。其他金融收入不计入贷款利息,因此在计算限额之前,不计入利息支出。

在明确界定了可抵扣利息支出限额的适用范围和关键考虑因素之后,企业面临的下一个重要问题是实际操作中的具体计算方法。了解正确的公式和步骤将有助于会计人员在税务结算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错误,并主动控制利息支出不予抵扣的风险。

计算技术和示例

为了帮助会计师更好地理解如何应用可抵扣利息支出的限制,请参考以下示例:

例如: A公司2024年的数据:

  • 业务经营净利润:100亿越南盾;
  • 实际利息支出总额:50亿越南盾;
  • 存款和贷款利息收入:10亿越南盾;
  • 本年度折旧费用:20亿越南盾。

计算步骤如下:

净利息支出按以下方式确定: 

净利息支出 = 总利息支出 – 存款利息 = 40亿越南盾

应税 EBITDA:

EBITDA = 净利润 + 净利息支出 + 折旧支出 = 160亿越南盾

确定可抵扣利息支出的限额: 

利息支出控制率 = 30% x 16 = 48亿越南盾

净利息支出(40亿越南盾)低于规定的上限(48亿越南盾)。因此,全部40亿越南盾的利息支出均可全额扣除。

假设案例: 如果 EBITDA 仅达到 100 亿越南盾,则上限为 30 亿越南盾。在这种情况下,该公司将无权申报 10 亿越南盾的净利息支出。

利息费用结转至后续期间的机制。

第 132/2020/ND-CP 号法令包含一项非常重要的“开放”条款,旨在支持企业:因超过可扣除利息支出限额而无法扣除的利息支出部分将结转到下一个纳税期。

  • 结转期限:自发生不可抵扣利息支出的次年起,不超过连续 5 年。
  • 结转方法:在后续年份,如果净利息支出低于当年的 30% EBITDA,公司可以加上以前的利息支出来抵消,但总额不得超过当年的 30% EBITDA。

尽管利息支出结转至后续纳税期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缓解短期压力,但30%限制并非适用于所有情况。税法也明确规定了哪些项目和贷款可以豁免,以确保各行业的特殊性以及国家监管目标的实现。

30% 限制有例外情况。

Các trường hợp miễn trừ áp dụng tỷ lệ khống chế chi phí lãi vay được trừ
可抵扣利息支出限额存在例外情况。

并非所有企业都必须遵守可抵扣利息支出的限制。以下实体可豁免:

  • 该纳税人是《信贷机构法》所定义的信贷机构。
  • 保险业务是按照《保险业务法》组织的。
  • 官方发展援助(ODA)贷款,即通过再贷款方式提供的优惠政府贷款。
  • 国家管理的投资激励项目和社会福利项目(例如社会住房)的贷款。

然而,实际上符合30%条款豁免条件的企业数量并不多。大多数企业仍然必须完全遵守相关法规。 利息支出设有上限。 如果对第 132/2020/ND-CP 号法令的性质和适用性没有正确理解,税务结算过程中就经常会出现风险和错误。

税务结算中常见的风险和错误

Những rủi ro và sai lầm thường gặp khi áp dụng tỷ lệ khống chế chi phí lãi vay được trừ trong quyết toán thuế TNDN
在企业所得税结算中应用可抵扣利息支出限额时常见的风险和错误。

实际上,许多企业由于以下原因,在可抵扣利息支出限额方面遇到困难:

  • EBITDA 计算错误:使用会计 EBITDA 而不是经税收调整的 EBITDA(忘记加上净利息支出或忘记减去存款利息)。
  • 负 EBITDA:当净利润加上折旧仍小于 0 时,可抵扣利息支出为 0。许多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仍然随意扣除利息支出,这是违反规定的。
  • 关联方交易文件不完整:未提交附录 01(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信息)将使税务机关有权实施更严格的税务评估,并不允许扣除利息支出。查看详情: 关于填写关联方交易附录的说明).

事实上,上述大多数风险和错误都源于企业从一开始就没有建立系统的利息支出管理策略,而只是在税务结算阶段才着手处理这个问题。为了避免措手不及,最大限度地降低费用不予认可和欠税的风险,企业需要主动制定符合法律法规且合理的最佳利息支出管理策略。

优化企业利息成本的策略。

为了有效管理可抵扣利息支出比率,企业需要积极主动地:

  • 平衡资本结构:如果预计 EBITDA 不足以抵消利息支出,则应考虑增加股权资本,而不是仅仅依靠债务。
  • 优化 EBITDA:提高业务效率并降低运营成本,以增加计算利息支出上限公式中的分母。
  • 密切关注您的利息结转计划:创建一份跟踪表,记录任何结转的超额利息,以确保您在 5 年内不会失去结转费用的权利。

显然,优化利息支出不仅限于资本重组、提高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EBITDA) 或监控结转至下一期的超额利息支出等技术手段,还要求企业正确理解法律法规的性质,并在财务规划阶段就积极主动地管理税务风险。

总结

第132/2020/ND-CP号法令规定的可抵扣利息支出限额,并非仅仅是企业所得税结算中的一项技术性规定,而是直接影响关联交易企业的财务战略、资本结构和税后业绩。对适用范围的误解、EBITDA计算的不准确,或忽略利息支出结转至下一年的权利,都可能导致欠税风险和不必要的税负增加。

在税务审计和关联方交易审查日益严格的背景下,企业需要主动审查相关文件,规范计算方法,并从一开始就制定策略以优化利息支出抵扣,而不是在税务结算时被动应对。如果企业在适用利息支出抵扣限额、准备关联方交易文件方面遇到困难,或者需要针对其实际运营模式量身定制的最佳税务解决方案,咨询经验丰富的税务专家将有助于企业节省成本并降低长期的法律风险。

联系 MAN – Master Accountant Network 的专家团队,获取深入的咨询、数据审查和支持,以确保您的企业遵守关联方交易法规,同时安全、可持续地优化财务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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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制作:先生 黎黄宣 – MAN – Master Accountant Network 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越南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 30 年的会计、审计和财务咨询经验。

关于可抵扣利息支出限额的常见问题

如果一家企业向银行贷款,而不是向关联方贷款,那么利息支出扣除是否有限制?

是的,如果企业存在其他关联方交易(例如向母公司销售商品、向子公司租赁仓库等),则一旦存在关联方交易,利息总支出(包括银行利息)将受到限制。

不予报销的利息支出能否计入结转亏损?

不。这项支出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可扣除。但是,它会被单独记录并结转到以后年度,具体分析请参见“利息支出结转到以后年度的机制”部分。

银行存款利息能否在适用利息支出上限之前直接从利息支出中扣除?

是的。根据第 132/2020/ND-CP 号法令,利息支出是在扣除该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和贷款利息后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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