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利息支出目前是“热点话题”之一,导致许多企业在一次检查后被追缴数百亿至数千亿越南盾的企业所得税。
实际上,许多企业仍然采用市场利率并拥有完整的财务凭证,但仅仅因为其 EBITDA 超过 30% 的门槛(根据第 132/2020/ND-CP 号法令),这些利息支出就被拒绝扣除。在某些情况下,即使 EBITDA 为负值,所有利息支出也会被拒绝扣除。
那么,什么是关联方交易利息支出?为什么它们受到如此严格的控制?如何根据税收法规计算标准的 30% EBITDA?最重要的是:如何合法地优化它们,并从一开始就避免落入税务陷阱?
本文将对您有所帮助:
- 了解关联方交易利息支出的真实性质。
- 了解根据第 132 号法令控制 30% EBITDA 的规则。
- 避免导致企业利息支出不予认可的常见错误。
- 实施安全、合法且可立即实施的最佳策略。
关联方交易的利息费用是多少?
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利息支出是指关联方之间(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同一集团内的公司之间,或对彼此具有控制权的各方之间)贷款产生的支出。
关联方交易的利息支出不仅包括来自母公司海外的贷款,还包括:
- 同一国内集团内部的公司间贷款。
- 向控制企业的个人借款
- 通过担保进行间接借贷,但本质上是内部资本。
税务机关不看合同的形式,而是看资本管制的本质。
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企业即使没有直接从母公司借款,也会“意外地”被归类为关联方交易的原因。
这并非来自银行或独立第三方的贷款,而是集团内部贷款。该利息支出根据关联方约定的利率计算,但必须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即利率与市场水平相比不能过高或过低,以避免转移利润以减少企业所得税。
角色与风险:
- 财务灵活性:帮助集团内的子公司或成员公司轻松获得资金,而无需依赖银行。
- 优化资金成本:可以设定合理的利率,降低整体财务成本。
- 税务风险:如果利息支出超过 30% EBITDA 或利率不合理,税务机关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能会排除利息支出,从而导致应缴税款增加。
简而言之,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利息支出是一种强大的财务工具,但如果管理和优化不当,也会成为一个“税务陷阱”。
为什么联盟营销受到如此严格的管制?
控制关联方交易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转移定价。具体而言,关联方可能故意调整商品、服务的买卖价格或内部贷款利率,将利润从高税率地区转移到低税率地区,从而减少在越南的纳税义务。
利息支出是常见的转让定价工具。企业通过设定高于市场利率的内部贷款利率,可以轻易增加在越南的成本(降低应税利润),并将资金以利息收入的形式转移到国外(在国外征税或根据税收协定免税)。因此,制定利息支出控制法规旨在为这种行为设置“量化壁垒”。
税务机关的思维框架
从税务机关的角度来看,利息支出不仅仅是一项财务支出,而是:
- 一种能够快速、隐秘地操纵利润的工具;
- 无需复杂的输入发票;
- 只需调整利率或贷款额度,就很容易“增加成本”。
因此,30% EBITDA 规则设计如下:
- 量化障碍(易于测试,易于应用)
- 无需提供转让定价证明;超过门槛将导致取消资格。
即使采用市场合理的利率,利息支出仍然可以被排除在外。
关联方交易中借贷的机遇与风险

关联方之间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带来诸多益处:
- 灵活:便于集团内部资金转移。
- 低成本:为了支持子公司,利率可以设定在低于市场利率的水平。
- 优化:从理论上讲,利用债务可以优化财务结构。
然而,税务风险巨大:
- 不当利率风险:贷款必须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利率必须与银行或独立第三方提供的贷款利率相同)。如果利率过高,税务机关可根据公平交易原则下调贷款利率。
- 30% EBITDA 控制风险:这是一项量化风险。即使利率为市场利率,如果净利息支出总额超过 30% 营业利润加上利息支出和折旧(EBITDA),则超出部分不计入可扣除费用。
了解如何根据 30% 门槛对关联方交易中的利息支出进行分类,是确保合规的关键。
现行有关控股权益费用的法律规定

关于关联方交易利息支出管理的最直接、最全面的法规是第132/2020/ND-CP号法令。这是目前最权威、最合法的官方信息来源。
法律渊源及适用范围
2020年11月5日政府颁布的第132/2020/ND-CP号法令第16条,关于规范关联方交易企业的税务管理。
本条例对控制利息支出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包括所有有关联交易的企业,无论其规模大小或所属行业,只要产生利息支出,均适用本条例。
利息支出控制规则:阈值 30% EBITDA
第 132/2020/ND-CP 号法令第 16 条规定如下:
“在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的利息支出总额不得超过纳税人当期经营活动净利润总额加上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和折旧支出的 30%。“
来源: 法律图书馆
这条规则意味着无论有多少家企业 利息支出 如果产生费用,税务机关只会接受与安全门槛相对应的部分费用。
按企业所得税划分的 EBITDA 详情
为了计算30%控制阈值,需要准确确定EBITDA。 从税务角度来看,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至关重要。关联方交易中的 EBITDA 与传统会计准则下的 EBITDA 并不完全相同。
EBITDA 的计算方法如下:
EBITDA = 净营业利润 + 利息支出 + 费用 |
企业需要关注每个组成部分:
为了准确确定关联方交易中可抵扣的利息支出,首先需要了解企业所得税法下 EBITDA 的构成要素。这三个关键要素是:净营业利润、利息支出和折旧支出。
| 指标 | 定义 | 笔记 |
| 从业务运营中获利。 | 这是业务绩效报告中业务活动的利润指标。 | 此利润不包括其他收入。 |
| 利息费用 | 本期间发生的总利息支出,用于生产和经营活动(包括相关交易和独立交易)。 | 不包括:利息收入、贷款利息,并按净利息支出计算。 |
| 折旧费用 | 本期生产经营成本中包含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分配成本的总折旧成本。 |
理解上表中的各项构成要素是计算企业所得税下的 EBITDA 以及确定关联方交易中可扣除利息支出上限的基础。一旦您牢记净营业利润、净利息支出和折旧费用,便可正确运用 30% EBITDA 原则,从而避免利息支出被排除或被征税的风险。
控制不适用的情况
30% EBITDA 控制并非适用于所有企业。具体而言,以下情况不适用:
- 没有关联方交易的企业:如果企业在期间内没有任何关联方交易,则本利息费用控制规则不适用。
- 非关联方交易贷款:如果利息支出来自信贷机构、银行(独立方)或非关联方的贷款,则这些利息支出不受 30% EBITDA 规则的控制。
- 专业性企业:例如公共服务单位、在特定领域(证券、保险等)经营的企业,有单独的规章制度或遵循不同的规定。 第132/2020/ND-CP号法令 豁免。
总之,如果一家企业在关联方交易中产生利息支出,则需要计算 30% EBITDA 阈值。
企业扣除利息支出时会发生什么?
可抵扣利息支出会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增加应缴税款,直接影响公司的净利润。此外,不遵守相关规定还可能导致在日后的税务稽查中因税务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这是企业会计财务部门经常面临的最大担忧。
关于税收决定的 EBITDA 的重要警告。
用于计算 30% 控制的 EBITDA 既不是管理层 EBITDA,也不是提交给银行的 EBITDA。
许多企业在管理报表中报告的 EBITDA 为正值,但由于以下原因,实际缴纳税款的 EBITDA 为负值或较低:
- 不可扣除的费用
- 该收入尚未达到确认条件。
- 未实现的汇率差异
详细说明:计算和应用
计算关联方交易中可扣除的利息费用需要一丝不苟,并需清楚了解第132/2020/ND-CP号法令规定的财务指标的性质。本文详细解答了“关联方交易中可扣除利息费用的计算公式”这一问题。
计算可抵扣利息支出的公式

为准确确定关联方交易中可抵扣的利息支出,企业需要按照第132/2020/ND-CP号法令规定的计算流程进行操作。该流程包括多个连续步骤,从确定净利息支出到计算税后EBITDA并与30%控制阈值进行比较。
下表清晰地列出了所有步骤,方便企业进行比较并应用于实际数据。
| 采取的步骤 | 内容 | 食谱 |
| 步骤 1 | 计算净利息支出(NIE) | NIE = 总利息支出(关联利息支出 + 独立利息支出)- 存款和贷款利息收入。这是与 30% EBITDA 门槛进行比较的基础。 |
| 第 2 步 | 确定净营业利润。 | 摘自损益表第30项。 |
| 步骤3 | 计算折旧费用 | 确定本期间内所有固定资产折旧、无形固定资产折旧和分摊成本。 |
| 步骤4 | 根据企业所得税计算 EBITDA。 | EBITDA = 营业利润 + 已发生利息支出总额 + 折旧费用。 |
| 步骤5 | 确定最大可抵扣利息支出(控制阈值)。 | 最高阈值 = 30% x EBITDA。 |
| 比较结论 | 确定可抵扣的利息支出。 | 如果 NIE 低于 30% EBITDA 阈值,则全部 NIE 将被扣除。 如果 NIE 大于 30% EBITDA 阈值,则超出部分不计入可扣除费用。 |
总之,理解上表中的每个步骤有助于企业主动控制利息支出,并准确评估超过 30% EBITDA 阈值的风险。一旦确定了净利息支出 (NIE)、EBITDA 和最高控制水平,企业就可以快速确定哪些利息支出可以扣除,哪些必须消除。
正 EBITDA 示例
现在您已经了解了税后 EBITDA 的计算过程和组成部分,下一步是了解这些指标在实践中的应用。以下示例使用假设的 A 公司数据来说明净利息支出、EBITDA 和 30% 控制阈值的计算过程。下表将帮助您轻松地理解并将其应用到您的业务中。
| 指标 | 价值(十亿越南盾) | 笔记 |
| 净营业利润 | 100 | 指标 30 业务绩效报告。 |
| 总利息支出(中间机构 + 独立机构) | 40 | 来自关联方的利息支出:350亿;独立方:50亿 |
| 存款利息收入。 | 5 | 计算净利息时已排除。 |
| 折旧费用 | 20 |
此表将用于计算:
净利息支出(NIE)
NIE = 40 – 5 = 350 亿越南盾 |
税后 EBITDA
| 税后 EBITDA = 营业利润 + 利息总支出 + 折旧 = 100 + 40 + 20 = 1600 亿越南盾 |
控制阈值 30% EBITDA
EBITDA 阈值 = 30% × 160 = 480 亿越南盾 |
总结: 净利息支出350亿低于480亿,因此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全部扣除。
特殊情况:负 EBITDA 类型的利息支出
当企业经营遭受重大亏损时,就会出现负的 EBITDA,导致其净营业利润为负,且绝对值大于利息支出和折旧支出之和。
当 EBITDA 为负值时,控制阈值是多少?
- 确定 EBITDA:EBITDA 将为负数(例如:-500 亿越南盾)。
- 最高阈值计算:如果 EBITDA 为负值,则结果为负数。
- 控制原则:根据税务总局的指导,由于控制门槛为负数,因此最大可扣除利息支出必须为 0。
如果 EBITDA 为负值,则最大可扣除利息支出将确定为 0(零亿越南盾)。
这意味着企业当期的全部净利息支出(NIE)将不被计入可扣除费用。对于处于投资阶段、扩大生产规模或面临经营困境的企业而言,这构成巨大的税务风险。
实际上,负 EBITDA 不仅仅是一个会计问题,它还反映了:
- 企业过早地使用财务杠杆。
- 或者说,资本结构不适合投资阶段。
许多国际公司主动接受了会计亏损,但调整了资本结构,以避免按税率计算出现负 EBITDA,从而从长远来看保留了可抵扣的利息支出。
包含负 EBITDA 的详细图示
为了更好地说明 EBITDA 的计算方法以及第 132 号法令中关于可扣除利息支出的 30% 限额,我们来分析一个实际案例。下表列出了 B 公司该期间的财务数据,包括净利润、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和折旧费用,这些都是决定可接受利息支出水平的核心因素。
| 指标 | 价值 | 意义 |
| 从业务运营中获利。 | 减去1500亿 | 该公司运营亏损,这将对其 EBITDA 和 30% 条款中关于可抵扣利息支出的限额产生重大影响。 |
| 已发生利息支出总额 | 400亿 | 这是该期间应付利息总额。 |
| 存款利息收入 | 0 | 没有财务收入来抵消利息支出,导致净利息支出达 400 亿。 |
| 折旧费用 | 200亿 | 非现金支出,将在计算 EBITDA 时加回。 |
初步结论:
- 净利息支出为400亿美元
-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计算,EBITDA为负900亿美元。
由于 EBITDA 为负值,根据 30% EBITDA 原则(第 132/2020/ND-CP 号法令),所有利息支出都有可能被消除(即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可扣除)。
优化关联方交易利息成本的策略。
为了避免被排除在利息支出之外的风险并优化法律成本,企业需要制定积极主动的财务和税务策略。
智能资本和 EBITDA 规划
积极主动的资本规划是最好的防御措施。您应该定期监测以下指标:
- EBITDA预测:定期预测净利润和折旧以估算EBITDA。在投资年,由于折旧额较大且尚未产生利润,EBITDA减去利息支出为负的风险非常高。
- 股权和债务导向:在公司成立初期或大规模扩张阶段,优先增加股权,以降低杠杆率,减轻利息支出压力。
- 调整贷款时间:如果可能,延长贷款期限或在税期结束前将内部贷款转换为股权。
实现资金来源多元化,并向独立第三方借款。
最有效的策略之一是降低关联方交易中对利息成本的依赖:
- 向银行借款:增加从独立信贷机构(商业银行)的借款。这些贷款产生的利息支出将不受30% EBITDA规则的控制。
- 担保:母公司可以为子公司从独立银行获得的贷款提供担保,而不是直接放贷。
遵守关联交易规范
无论您是否免除利息支出,准备关联交易文件都是强制性的。
- 公平交易原则:始终确保内部借款利率与市场利率保持一致。尽管第132/2020/ND-CP号法令规定了量化规则(30% EBITDA),但税务机关仍有权在利率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时进行核查和调整。
- 文件:准备完整的支持文件(国家概况、全球概况、各国利润报告),以证明所采用的利率合理。
定期进行审查
建立季度“税务健康”检查制度:
- 季度回顾:按季度计算预计 EBITDA 和净利息支出。
- 敏感性分析:分析 EBITDA 的变化会导致多少超出 30% 阈值。财务部门可据此提出及时的业务或财务调整方案。
当EBITDA不稳定或为负值时,在结算时才处理这种情况为时已晚。企业需要按照既定路线图,从短期到长期,系统地处理关联方交易的利息支出问题。
以下是优化利息支出的三级策略,帮助企业遵守第 132/2020/ND-CP 号法令,同时合法地保护其税务权益。
短期战略(本财年)
- 按季度审查NIE – EBITDA
- 调整费用确认和折旧的时间。
- 延长或重组内部贷款。
中期战略(1-3年)
- 将部分关联贷款转换为股权。
- 增加有担保的独立借贷。
- 调整内部融资模式
长期战略(公司结构)
- 重新设计关联金融政策
- 从一开始就规范关联方交易记录。
- 在确保符合BEPS法规的前提下,优化税务筹划。
总结
关联方交易的利息支出不再是“审计时再处理”的问题,而是需要从财务规划阶段就积极控制的一个因素。
根据第132/2020/ND-CP号法令,第30%条关于EBITDA的规定是一个严格的限制,没有任何主观例外。即使EBITDA的计算出现微小的偏差,也可能导致企业丧失扣除利息支出的所有权利。
如果您的企业:
- 关联方交易会产生大量利息支出。
- 目前处于投资阶段,EBITDA较低或为负值。
- 或许,第 132 号法令的影响从未被系统地评估过。
及早评估和适当重组将帮助企业避免拖欠税款的风险,同时将 30% EBITDA 限制转化为合法的税收杠杆。
MAN – Master Accountant Network 随时准备与企业合作,准确确定应税 EBITDA,审查可抵扣利息支出,并制定安全可持续的财务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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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制作:先生 黎黄宣 – MAN – Master Accountant Network 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越南注册会计师,拥有超过 30 年的会计、审计和财务咨询经验。
关于关联方利息支出的常见问题(FAQ)
如果 EBITDA 为负值,利息支出可以扣除吗?
不。当 EBITDA 为负值时,30% 阈值也变为负值,从而导致所有利息支出被消除。这种情况在新投资、成长型企业或受经济衰退影响的企业中很常见。
企业能否将已抵消的利息支出结转到以后年度?
是的。根据第 132/2020/ND-CP 号法令,如果企业在接下来的 5 年内实现正 EBITDA,则已消除的利息支出最多可以结转至未来 5 年。
来自母公司的无息贷款是否属于高风险关联方交易?
或许如此。如果贷款是无息的,或者利率过低,税务机关可能会认定这是一笔非公平交易,并可能按市场利率重新评估该企业的经营状况。
存款利息虽然数额较小,但在计算净利息支出时是否必须扣除?
是的。即使金额很小,根据规定,在计算净利息支出时,也必须扣除存款或贷款的利息收入。
多年亏损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是否需要接受利息支出审查?
是的。税务机关目前重点检查长期亏损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特别是利息支出比例较高的企业,这很容易引起利用内部利息进行转移定价的怀疑。
MAN 编辑委员会 – 会计师大师网络




